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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显示,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公布,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统一参保缴费时间定于10月15日至12月31日;而补缴参保的时间则安排在2026年的1月1日至2月28日。参保费用设定为每人每年400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亦称“居民医保”,其参保对象为所有未参加职工医保及根据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的城乡居民。非本地户籍人员可通过持有居住证参与医保,同时积极倡导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参加医保。

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补充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参保后设置三个月(90日)固定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除我省统一规定的新生儿等特殊参保人群外,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充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人员,无法享受本参保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参保人员可通过参保地税务、医保部门公开的线上和线下缴费渠道参保缴费。首次参保人员或变更参保地重新参保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等有效身份凭证,前往参保地乡镇(街道)或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登记后可按标准缴费。新生儿可持出生医学证明直接参保缴费。

缴费政策规定,自上个参保年度起算,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500元。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激励额度保留。

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于次年正常参保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1.75万元。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提额部分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

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7万元。

自上一参保年度开始计算,对于曾经中断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若他们再次加入居民医保,将面临以下规定:每中断参保1年,居民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将相应减少3500元。此外,参保后需经历一个固定的待遇等待期,为期3个月(90天)。如果中断参保的年数增加,则待遇等待期也会相应延长,每增加1年,将在固定等待期的基础上额外增加1个月的变动待遇等待期(30天)。参保人员可以通过补缴来缩短变动待遇等待期,每补缴1年,变动等待期即可减少1个月(30天)。对于连续中断参保4年或更长时间的情况,即使补缴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的总和也不得少于6个月(180天)。补缴的具体标准将参照当年参保地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来确定,并且补缴后,中断参保期间的待遇将不会追溯计算。

依据缴费规定,针对低收入且生活困难的群体,医疗救助基金对参与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提供分级补助。具体来说,全额补助的受助者将获得全额代缴服务,个人无需承担任何费用;而对于定额补助的受助者,则需根据个人缴费的金额,扣除相应的补助金额后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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